(1918年6月8日)
为了对贫苦农民委员会的建立、组成和活动进行总的领导,特成立一个常设会议,由粮食人民委员部代表二人和农业人民委员部代表一人组成。
所有地方工人、农民和红军代表苏维埃、粮食机关、贫苦农民委员会以及所有其他苏维埃政权机关都应服从该会议在相应问题上的指示。
凡不拥有余粮或其他食品,不拥有商业、工业等企业,不使用长工和短工雇佣劳动的农村居民,无论是当地的还是外来的,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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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苦农民委员会与地方工人、农民和红军代表苏维埃的关系及关于二者主管事务的分工的详细规定将另行发布。
载于1931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8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398页
注释: